妇女法律工作者培训项目是一个为期两年的项目,从2002年开始,并于2003年结束。 在开展本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共组织了三项主要活动,包括两次在华培训和一次赴英考察。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希望实现以下目的: 提高从事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妇女法律工作者的能力
发展妇女权益合法化的实践方法和专业手段
全面提高全职、兼职妇女法律工作者的水平
本项目中方的合作伙伴是全国妇联。其在武汉妇联的协助下,负责确定培训的重点、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和赴英考察团。下面是三次活动的简要介绍: 第一期培训: 2002年9月16-20日,武汉 来自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积极学习中心的两位专员培训员为50余妇联干部,妇女热线咨询员和妇女法律援助工作者做了为期5天的培训。 第二期培训:2003年9月8-12日,武汉 因为SARS,第二次培训的时间有所推迟。两位培训员仍然来自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积极学习中心。50余位学员分别来自各级妇联,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公安机关,地方人大,检察机关,劳动,卫生和司法机关。 共有100人参加了在武汉的两期培训。 赴英考察: 培训之后,全国妇联从参加培训的学员中选出6名积极分子,由全国妇联书记莫文秀带队赴伦敦和爱丁堡考察英国保护妇女权益的机构,学习先进经验交流心得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