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联合奖学金项目是志奋领奖学金下面的一个子项目,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英国外交部(FCO)于2006-2007学年合作建立。申请人须满足资助双方的申请条件。自此轮即2009-2010学年开始,申请者不可以同时申请志奋领奖学金和这个子项目。如同时申请两个项目,将视为志奋领项目的申请无效。
该奖学金的名额为每年15人。如果合格人选(即中英双方达成共识的人选)的数量不足,每年的获奖人数可少于15人。
英国外交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志奋领奖学金将用于资助合格的学生到英国的大学攻读为期最长为一年的硕士学位课程,除不能选读MBA以外,其它专业不限。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内容选择相关的学校和专业,但须经资助双方共同批准通过。以下是优先资助领域名单:
- 国际关系
- 司法与法律
- 经济与金融
- 贸易与商业
a 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 科学与技术
a 通讯与信息技术 b 材料科学与新材料 c 工程科学
-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a 农业 b 生命科学与公共健康
- 能源与环境变化
a 能源与环境
- 社会发展:特别是医疗、教育政策、人权与司法改革
- 媒体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
- 申请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及永久居民;
- 正在英国进行学习和工作的人员不可申请本奖学金;
- 完成学业后回到中国;
- 填写志奋领奖学金项目推荐表、CSC单位推荐意见表和CSC出国留学申请表;
- 具有至少3年的工作经验,并具有在与本奖学金直接相关的专业领域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潜力;
- 具有由中国政府认可的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已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亦可申请本奖学金;
- 申请人的学术类IELTS考试成绩总分不能低于6.5分,且各单项成绩不能低于6.0分;
- 申请人不得是FCO、CSC或其他志奋领奖学金项目资助方的在职工作人员或家属;
- 在过去3年中未接受过英国政府资助的奖学金;
- 未曾长期在英国生活过并对英国的生活、文化、价值和制度没有深入了解。如申请人曾在英国长期生活过,其申请不具有竞争性,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可被授予本奖学金。
- 满足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奖学金选拔的全部要求。
如何申请 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和推荐表。一套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
- 一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项目类)》和一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须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寄送地址见咨询方式。“网上报名系统”
- 一份《“志奋领”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 两份《“志奋领”奖学金项目推荐人意见表》(工作和学术各一份)
- 一份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须于2008年1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一式五份,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寄送地址:
联系人:邹冬云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邮编:100044
电话:010-6609 3977
传真:010-6609 3972
2009-2010学年该项目时间表
注意:此合作项目与志奋领奖学金的申请程序有所不同, 敬请留意!
2008年11月10日为此项目的申请截止日期。12月面试,录取结果将在次年1月31日前确定。申请者将被要求在2009年3月20日前提交英国大学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报名时应向留学基金委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五百元人民币。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费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签证及行前准备会将由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负责。
我们郑重提醒此项目的申请人及早申请英国院校的课程,一旦通过面试后,将于3月20日前被要求提交无条件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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